汉口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21-01-16  作者:  浏览量:265

汉口学院行字[2021]10号

  

汉口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检查(简称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常态化工作。

为规范各项教学管理,适时监控教学运行情况,确保各个环节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学检查贯穿教学全过程。教学检查分为日常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包括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课堂教学(含实验课)检查;专项教学检查包括实践教学(含毕业论文或报告)、教学考核(考试、考查)、教学材料(课程档案、教案、学生作业等)检查。

第二条 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学校实行校、院(课部)两级检查制度,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以及各教学单位联合实施。各教学单位为教学检查的主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自查、互查、核查工作。教务处负责制定或修订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教学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各教学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并通常以抽查形式进行监督。

第三条 教学检查依据的主要文件有:《汉口学院听课制度》、《汉口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以及一系列教学管理文件。检查结果主要运用于评先、评优,年终考核,教学效果评价等。

第四条 教学检查的内容与方式

(一)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一般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通常以《督导简报》或会议的形式向全校通报。

1.开学、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1)开学教学检查

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实施检查。检查组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联合组成,并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安排。

开学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开课前一周和开学第一周进行。

①开课前一周:由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组织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备课情况(教案)进行自查。

②开学第一周:校联合检查组按照统一安排,对全校所有课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教师到位情况,教学日历、教案等相关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学生到课情况,教材到位情况,到课率,课堂纪律等;

教学设备、设施、教学基本用品(黑板擦、粉笔等)准备及完好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8-9周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领导、专家与同行听课的开展情况。

②教案、学生作业批阅的自查情况。

③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执行情况。

④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15—16周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考试命题完成情况;考风考纪教育情况;下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和排课情况。

4)期末考试巡考

按照教务部门统一安排开展巡考工作。期末考试巡视主要内容:

①监考人员到位和履职情况。

②学生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情况。

对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人员(含监考员、学生)及行为,巡考人员要及时填表记录,并报教务处处理。

2.日常课堂教学(含实验课)检查

根据《汉口学院听课制度》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各类人员按照学校下达的听课数量,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了解、检查、监督课堂教学情况,评价教学效果和质量,诊断、改进学风、教风。每学期课堂教学检查贯穿学期所有教学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教学情况(含授课准备情况、授课态度、水平及效果、课件制作及调动课堂教学资源情况等)。

2)学生学习情况(含考勤、课堂纪律、教学互动、学习效果等)。

3)教室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4)实验教学检查纳入日常课堂教学检查范畴。

除检查以上(1)、(2)、(3)项内容外,还要检查实验准备情况(含设备台套数是否符合参加实验学生数量要求等),实验课管理情况(含实验登记情况等),以及实验员职责履行情况。

听课、检查人员须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3.实习实训教学检查

每学期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实习实训教学检查1-2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各教学单位是否按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习实训教学活动。

②实习基地使用及管理情况。含有无实习实训方案、计划,有无管理办法,以及参加实习实训学生的花名册及联系方式、考勤情况。

③指导老师实施实习实训计划和带班情况。

④实习实训效果反馈情况。

(二)专项教学检查

1.教案、作业批阅专项检查

①教案检查:分两个步骤。第一步,于学期开学前一周,由教研室组织自查;第二步,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教案检查。一般安排在开学第二周之后。

根据《汉口学院课程教案(讲义)编写规范》要求,在教研室自查基础上检查教师授课准备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写态度是否认真,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是否符合编写规范,是否符合教案的个性化要求等。

②作业批阅检查:主要检查批阅态度是否认真,批阅是否符合三个要素,即批阅痕迹、批阅评语、批阅结果及日期等。

2.考试阅卷、课程档案(教学材料)专项检查

根据《汉口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检查教师阅卷质量和教学材料收集整理质量。一般安排在期末考试后或下学期开学前同步配套进行。采取学院(课部)自查、互查、核查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试卷检查

①是否按照阅卷规范评阅试卷,并按时提交成绩单。

②是否按照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的规定比例计算学生成绩。

③是否真实、客观分析了考试结果,考试成绩分布是否合理。

④是否有违反评阅纪律的行为(如擅自更改学生试卷、更改分数;平时成绩记载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擅请他人代为阅卷;批阅错误过多等)。

2)课程档案(教学材料)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①是否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收集、装填课程相关的教学材料。

②各种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③是否客观真实反映了所带班级该课程学生的学习状况。

3.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根据《汉口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每学年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题检查

①选题是否符合选题原则,应用性题目比例是否达到50%以上。

②选题难度是否适中、合理,是否做到一人一题 ,近两年论文选题重复率是否小于或等于10%。

③指导教师资格及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8人)是否符合要求。

2)中期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采取校、院两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由指导教师填写、下达,是否就字数、图纸、软硬件数量、技术指标、参考文献等提出具体要求。

②学生根据任务书要求完成的开题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填写是否符合规范,包括教师指导次数是否达到要求、指导内容是否具体到位。

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3)答辩检查

①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是否根据规范要求和学生撰写的实际情况给出合理的评语与分数。

②参加答辩学生资格审查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是否严格把关。

③答辩的组织是否按要求进行。答辩小组构成是否符合规定,答辩过程的每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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